本报讯(全媒体记者 卢凌嘉)近日,安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。申请执行人王某顺利地拿回了彩礼钱3万余元,法院也为骗取彩礼等行为树立了鲜明的法律和价值导向,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婚嫁新理念,推行婚事新办倡新风。
据了解,王某与何某通过网络相识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,王某因结婚给付彩礼的婚约习俗,于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累计给付何某人民币3万余元,但何某与王某未能办理结婚登记,无故不退还彩礼,且拒不到庭参与诉讼。
后经依法公告开庭查明事实后,安岳法院作出由何某在二十日内退还王某彩礼钱31266元的判决。判决生效后,何某未如期退还该款,王某遂于2019年2月向安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立案后,安岳法院经多方调查未发现何某名下有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,也未发现其下落。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何某名下财产线索且不知其下落,鉴于何某拒不到庭参与诉讼亦不如实到院申报财产履行义务,法院决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纳入失信名单的措施,该案遂于2019年4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。
该案在被纳入终本案件库监管三年后迎来了转机。2023年初,迫于限高、失信对其造成的压力,被执行人何某打电话到法院想要了结该案。因其在重庆办理按揭贷款购房时被告知有限制高消费和失信在案,不能办理按揭贷款,这让何某懊悔不已。为了不影响办理贷款事宜,何某遂主动致电法院希望尽快解除其限高失信措施,在何某将全部案款和执行费交纳至法院后,法院解除了对何某的限高、失信措施并将案款支付给了王某。